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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PC工程总承包“边设计、边施工”的固定总价合同中新增工程如何认定

作者: 发布时间:2024-04-19 10:41:27点击:14

引言:


EPC的英文意思是:Engineer Procure Construct头字母缩写,很明显它是泊来词。EPC工程总承包管理指业主将项目的全部或部分委托给EPC工程总承包单位进行项目建设的管理活动。


EPC管理模式最早起源于20世纪60年代的欧美,起初源于业主希望减轻建设程序的管理负荷与压力的初衷,通过这种管理模式减少管理主体及管理环节,提高对工程总承包人的要求,以达到提高EPC项目的综合投资收益,并以总体风险包干的方式来实现合同目的。


一、EPC工程总承包模式及其合同特点


EPC工程总承包模式的最大特点是将建筑工程承包模式由原来的“按图施工”变为EPC模式下的“按约施工”。也正是这种变化带来了合同双方责任及风险的明显变化,表现在项目投资管控方面,项目的结算由原来的据实结算变为EPC模式下的按合同总价或单价进行结算,由此造成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对出现变更及签证的费用处理方式的不同。


在EPC模式下,业主将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等内容通过EPC合同(交钥匙合同)一并交给工程总承包商来完成。业主通过招标文件、投标须知等文件以及合法的招标程序选定中标人,最后签订EPC合同文件。在EPC合同中明确了工程范围、设计标准、价款、工期、质量、验收和安装调试、运行等方面的要求。


根据EPC管理模式的特点,其合同特征一般表现为“边设计、边施工”的固定总价合同,这就产生了一个问题,那就是在合同实施过程中,对新增工程的认定应如何准确把握?对于设计变更增项能否主张工程价款等一些问题,双方可能会由此形成观点分歧。这些已成为目前EPC项目管理难点之一,同时也成为EPC工程总承包商的痛点之一。


二、对EPC模式下,“边设计、边施工”的固定总价项目中新增工程的认定


EPC项目通过交钥匙合同将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一并交给EPC工程总承包商。在这种模式下,业主原则上只负责项目整体目标管理和控制,相较于工程施工总承包模式业主介入实施的程度低。EPC项目的设计、采购和施工由EPC工程总承包商统一策划、组织、管理及全过程控制。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业主或承包商会运用其管理经验对项目建设中的相关零星设备和材料进行适当调整,出现所谓的“边设计、边施工”现象。也由此现象引发出了如何对新增工程的界定问题。


对于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因“边设计、边施工”需要对项目作出重大调整或改进情况时,作为EPC工程承包商应对这些重大调整或改进作出评估,并对超出部分是否属于EPC合同承包范围承担举证责任。比如:对涉及设备及材料增加能否对EPC合同的总价进行调整,若EPC工程总承包商没有证据证明,设备或材料的增加对项目功能有明显超越合同约定功能的有力证据,那么,承包人要求因其增加的费用业主或第三方将不予支持。反之,EPC工程总承包商可以按照合同约定启动工程索赔程序或采用签证的方式追加这部分额外费用。


在EPC工程下面实践中,一些工程总承包合同虽然约定了采用固定总价模式计价,但有的业主单位基于强势地位将固定总价约定为“任何变更均不调整价款”,此种约定是不合理的。根据2013版《正规博彩网站排名》3.4.1规定,此种由总包单位承担无限风险的约定可能因违反强制性规范导致无效。此外这种约定也可能因违反《亚洲博彩平台排名》533条、151条规定的情势变更制度与显失公平规定而被撤销或无法履行。若EPC合同中未约定合理的调价机制,发承包双方可能会因人、材、机价格上涨或对新增工程无结算依据而产生纠纷。


对于发承包双方来说,除对合同固定总价及调价机制内容进行有效管理与约定外,对于发包人来说,应遵循EPC模式特点,不应过多介入项目实施;对于承包商来说,一旦出现新增工程或其他主张合同外价款事由时,应按约定启动变更或索赔程序,以维护自身权益。


结语:


EPC模式下,合同计价方式的转变是由EPC模式特性所决定,这就要求发承包双方在签订固定总价合同的同时,要充分重视前期决策阶段的工作,明确工程量范围,避免后期争议的产生。EPC项目采用固定总价的计价模式下,要求总承包单位应充分考虑项目全过程实施过程中可能遇到的各项风险,合理报价,增强自身的合同管理能力,提高项目的合同履行效率,实现项目的投资目标。



内容来源:全资产学研

文章来源:亚洲博彩平台排名咨询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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